| 开展名酒专项检查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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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0 15:08 文章来源:云阳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重庆市商委酒类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制售假酒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渝公经侦〔2008〕179号)通知精神,为保证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打击制售假冒酒行为。近日,我局会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新县城部分名酒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否经营假冒酒,是否办理备案登记证,是否使用随附单。此次共检查名酒经营户、餐厅共九家,检查中查获假冒茅台4瓶、剑南春3瓶、国窖(1573)24瓶,价值16000余元,并当场予以扣押。目前我们正在调查核实假冒酒来源,并将对违法经营者按照《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